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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惠州市博罗县赴高校招聘编制教师23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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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隶属惠州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百强县。博罗历史文化悠久,是广东四大古县之一,距今有2200多年历史;自然环境优美,是中国十佳宜居县,拥有罗浮山、象头山等名胜。同时,博罗区位交通优越,地处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便捷通达周边城市。当前,博罗正积极以罗浮山、南昆山为依托,打造一个集生态、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博罗注重推动产业升级与创新,县域经济发展迅猛,形成电子信息、新材料等现代产业体系,是干事创业的热土、成就人才的福地。

根据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要求部署,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县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赴武汉、长沙、广州等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34名教师,具体详见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惠州市博罗县2025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专场)(湖南师范大学专场)(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其中,华中师范大学专场计划招聘78名教师,湖南师范大学专场计划招聘77名教师,华南师范大学专场计划招聘79名教师。

三、招聘对象

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非在职),即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其中,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还须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应聘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应聘者;被开除公职的应聘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应聘者,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应聘者;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应聘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聘者;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者;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应聘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应聘者;

8.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9.年龄计算截止至2025年4月30日(即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9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惠州市博罗县2025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专场)(湖南师范大学专场)(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五、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赴高校专场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审核考生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公布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约、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上述招聘将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置招聘点,每个环节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及事项均采用现场公告形式,请考生自行关注。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上午8:302025年3月31日下午5:3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者登陆报名网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bm.gd-pa.cn/dzsys/bljszp进行报名,在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自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各应聘者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一经确认提交,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3)每位考生每所高校专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如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格式)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的毕业生,还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师范生,须提供就读学院开具的教育类师范生专业有关证明资料;

2.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为依据,如因所填写资料真实性有误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网上初审通过者(报名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查询审查不通过的原因。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1)笔试地点及时间:华中师范大学(4月8日)、湖南师范大学(4月12日)、华南师范大学(4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各考生须在考试前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地点现场予以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3)查分。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招聘考试考务小组指定地点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4.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的笔试卷面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满分的60%以上)。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以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则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考试地点现场予以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

5.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准考证(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打印)。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国外和港澳台高校的毕业生,还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请在现场提交有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师范生,须提供就读学院开具的教育类师范生免试有关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均须按以上序号顺序提前整理好),原件验证后退回考生。

因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

6.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现场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成绩于面试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相关工作人员在成绩单位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7.公布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又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现场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8.面谈签约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面谈签约对象。

(2)面谈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考生可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到现场应聘)。

如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将会在就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9.递补

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对象,递补签约对象须在收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参与面谈签约。面谈签约对象或递补签约对象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签约。

10.体检

面谈签约成功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考察

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12.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13.聘用及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在发出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后30天内未按要求完成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日期从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教师服务期限为五年,同时需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如应聘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聘单位,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

(二)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市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要求,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过程中,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博罗县教育局可对报名、审核、考试方式等招聘程序作适当调整。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九)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部门及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6624110,0752629780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1.中共博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博罗县监察委员会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752-6206389

2.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点击查看

1.百万英才汇南粤惠州市博罗县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博罗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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