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职位1:综合协管员(招聘人数:11名)。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详见《附件1:博罗县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2023年10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2:本科协管员(招聘人数:3名)。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详见《附件1:博罗县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2023年10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从处理完毕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时间:8:30-12:00;14:00-17:30)。
(三)报名地点:博罗县龙溪街道岗湖路28号(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于上述报名时间地点带齐下列资料进行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
审核资料:
1.《博罗县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见附件2);
2.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照一寸彩照2张;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县级计生证明;
5.无犯罪证明;
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按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综合素质等。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我司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薪酬待遇
1.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综合协管员、本科协管员标准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按我司现行标准执行。
2.本次招聘不涉及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和附件,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四)本公告由博罗县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附件
咨询电话:0752-6678188
附件:1.《博罗县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2023年10月)》
? ?2.《博罗县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博罗县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
2023年10月1日
附件请扫以下二维码▼
?▲附件一
▲附件二
END
来源:党建工作办公室? 排版: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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