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内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0人,幼儿园教师7人,紧缺教师48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且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附件1-1、附件1-2,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即可);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不限年龄);
(7)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心理健康岗位除外)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其学历要求为具有本科以上即可)。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幼教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分配。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7)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附件2,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在区公办幼儿园工作满1年以上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且学历为本科以上即可);
(8)全日制专业不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需有1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提供1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及1年以上幼儿园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紧缺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985”“211”“双一流”建设学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7)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附件3)。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参加广东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4.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参加惠城区今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招聘进入体检并与惠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参加惠城区2021年面向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学人员遴选编内教师招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10.惠城区在职在岗编内教师。
四、薪酬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8:30至7月19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二维码将于7月14日添加至附件5中),进入教师招聘小程序完成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确认提交时,系统会给应聘者“报名编号”,请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
3.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①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
③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应聘岗位如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
④教师资格证;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⑥如所提供的学历为境外学历,需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⑧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惠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加分证明,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⑨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1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及1年以上幼儿园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4.志愿填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