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3日至7月22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面向2022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详见《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包括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指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否则取消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要求。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20年、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已在龙门县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员、龙门县资助定向培养紧缺医疗人才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五、聘用待遇
(一)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安家补助。符合《龙门县紧缺医疗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引进对象的聘用人员,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招聘时的资格条件,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安家补助35-50万元;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四证合一”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35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30万元;2015年后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或中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给予安家补助25万元;2015年前取得临床类或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20万元,具有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2015年前取得临床类或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具有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
(三)特定津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补贴。
(四)住房保障。在龙门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后,还可申请购房补贴,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7万元的购房补贴。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至7月12日(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2022年7月13日至7月22日期间接受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时,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命名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wjjrsg@longmen.gov.cn(邮件主题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参加报名,并致电0752-7789501确认。
2.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州市龙门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专科学位学历证书;
(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5)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